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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怔住。
他沒有回。
「我要寫你的故事。」
夜裡,兩人再次
了愛,不只一次。
典諺看著對方,答:「我不知
這叫不叫後悔,我只知
,我不是匿名了。」
「怕,可也有點……自由。」
「不,是我終於不再否認,你是我愛過的人。」
典諺的IG私訊暴增,有人用匿名帳號傳訊:「你是那個電鍋嗎?」
就算典諺那晚小聲地說
了。
那晚,他不是說說而已,他來真的。
從之前到現在,典諺只知
名,卻不知他的姓,畢竟,一開始的名字就被遺落。
而是「會寫人」的人。
不是因為文章,而是因為他終於知
——他再也不是一個人。
他們
換了角
,也
換了敘述權。
「自由?」
「至少我不用再假裝我不渴望被愛,不渴望被看見,你讓我
櫃了。」
那人低下頭,
眶有些紅。
「我決定開始寫書了。」
「你給了我名字,現在換我,命名你。」
典諺低聲說:
文章裡描述那個慾望奔放卻極度保護自我、愛得膽怯卻活得放肆的男人。文末寫
:
他終於不是「那個被寫的人」了。
他從閱讀自己,變成書寫他人。
他抓住典諺的手,說:「那我現在可以告訴你我的全名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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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諺被那人
時達到
,
完最後一發,他緩了一緩,咬著對方的肩說:
◇
那人輕聲說:「你是自己走
來的。」
肯定不是虛構。」
「可以,但在你說之前——我也想對你說一件事。」
有一天,一家媒體寫了篇文章:《我們為何都愛上匿名的電鍋?》
原來他不是一個人。
「你怕嗎?」
典諺讀到這句時,竟落了淚。
他想要正式地把自己的名字告訴對方,然後被真切地記住。
「什麼?」
「或許他不是某一個人,而是我們每個人慾望
處的投影。」
◇
「你後悔嗎?」某晚,那人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