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003人比人,气死人,三岁的娃儿狗都嫌2(2/2)

原炀一边骂,一边拎着顾乘风的脖领,扔在了院里的草地上,随手关上了院门,径直了屋。

“妈的,你小,狗都嫌。”

顾乘风一下车,就吼了一嗓,雄风一动,耳朵一竖,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掉跑回了自己的窝,趴在窝里闭上了睛。

拽了半天,雄风依旧闭着,顾乘风终于放弃了,转而把目光投向另一个角落里摆放的里有一只黄,是顾青裴的父亲节来这里过年的时候给顾乘风买的。当时一共买了十只小崽,被顾乘风折腾得要了命,每隔几天就死一只。原炀以为到最后一只都活不下来,却偏偏有一只地活了下来,顾乘风给它起名叫红红。

要孩,顾青裴就开始新的住,最后选中了现在的这栋别墅。位置就在市区里,距离公司不是很远,周围购都十分方便,还是学区房。别墅前还有一个二十多平米的小院,被打造成了小园,供两个孩玩耍。

“雄风,你想我了没?来跟我玩啊。”

“顾乘风,你小儿声,哥哥还要写作业。”

“我回来啦!”

顾乘风把打开,红红立刻从笼里蹿了来,在院里嗷嗷地叫着跑,顾乘风拿着一小树枝,在红红的后一边追一边打,嘴里还嚷嚷着:“看我孙悟空三打白骨。”

原炀刚门,角落里的雄风就摇着尾走了过来。雄风是一只退了役的警犬,品是德国牧羊犬。原炀在队的时候就接过警犬,所以一听说有退役的警犬,就领养了一只。雄风的年纪有大了,行动有些缓慢,虽早已不见了当年的雄风,但看家护院还是尽职尽责的。

顾青裴当时笑着问顾乘风:“小风,你为什么给它起名叫红红啊?”

原炀吆喝了一声,院里的声音还是不绝于耳。

原炀以前很讨厌去上班,他最喜跟顾青裴一起腻在家里。可现在,他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去上班,远离家里这飞狗的生活。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顾乘风很认真地说:“因为它的是黄的,所以就叫红红。”

顾乘风从草地上一骨碌爬起来,飞奔到狗窝旁边,抓着雄风,想把它从窝里拽来。

顾青裴哭笑不得,心说这前后有逻辑关系吗?

原炀俯下摸了摸雄风的脑袋,雄风立刻趴在了地上,一副很享受的样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