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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立刻下令,严查这位“李参政”何以胆敢擅离贬所,而那位胆
到敢于先斩后奏的王右侍郎,则直接被下了狱。
没几天,事情查清了,“李参政”还好好的呆在海南呢。和王知府
邻居的人中,倒是有一位“李将军”。
那个脑
短路的信使下场如何,已不可考,反正王趯是没能翻案。面
上下不来的秦桧怎么也不肯承认自己
错了,索
用“代逐臣递书信”的罪名,把他贬到了湖南。
在那十八年中,这样的事情并非一起,没有旗帜鲜明表明立场的贬所官员们,倒霉的不是一位两位,拒绝追究王
珪的曾慥、王珉和王大声,想要保护吴元
的孙汝翼,都先后遭到
罚,从这样的角度来考虑,张棣之千方百计想要给胡铨再加个罪名
走,或者,也是在自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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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说到的“李参政”,曾任参政知事,叫李光。
……和赵鼎、胡铨一起,把名字落在一德格天阁上的李光。
他曾经是秦桧的副手和助手,是主和派的人
,但后来,他转变立场,提
“金不可信、和不可恃、兵不可撤”的“三不可”,激怒秦桧,从此,就走上了漫漫南行路。
李光的初次被贬,是在绍兴十一年,贬所在广西,绍兴十四年,他再被贬移,赶去了海南,他是个心蛮宽的人,才学也好,索
在当地写起了书。他写的是史书,自己起了一个名字,叫作《小史》。
绍兴二十年,他写《小史》的事情,被秦桧知
了。
……风波恶!
李光贬昌化军(仍在海南,但是在更南,更荒凉的地方),永不检举。
弟李宽,除名,勒停。
长
李孟传、三
李孟醇,侍行,死贬所。
二
李孟
,对狱,掠治百馀日,除名,编
。
四
李孟津,抵罪。
……
《续通鉴》记曰:“田园居第悉籍没,一家残破矣!”
此案牵连极众,除李光一家外,尚涉及到胡寅、颖直、张焘等十余名官员,之后,更派生
吴元
、程瑀诸案,范围之大,力度之重,远远超过胡铨一案。
李光《小史》案,在秦桧所治文狱中颇有特
,其它的案
,基本都是在文字中或者攻击了秦桧,或者声援了秦敌,或者被认定攻击了秦桧,或者被认定声援了秦敌……只有《小史》案,所录、所述的内容,秦桧
本就没有看到,仅仅是听说“他在
这件事”本
,就已经把秦桧激怒。
要解释这件事情,就要从秦桧对“历史”的重视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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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消失在迷雾之中了。过去给抹掉了,而抹掉本
又被遗忘了,谎言便变成了真话。”
“凡是与当前需要不符的任何新闻或任何意见,都不许保留在纪录上。全
历史都象一张不断刮
净重写的羊
纸。这一工作完成以后,无论如何都无法证明曾经发生过伪造历史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