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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来那些狗
理由。
但一切还没有结束,绑架与撕票只是我行动的前半。
被踏烂的“尸
残骸”被我用脚聚到一块,拿餐巾纸包起来。
……
落单的家伙向来显
。
我挟着我的“人质”,去了附近的公园。
反正它一定是独自倚在笔筒的一侧,有着明显的疏离
。
……
我过桥,上了湖中岛。
但我估摸当时的自己没想这么多。
无声的绑架,没有目击者的碎尸,忽然回到失踪现场的尸
碎块。
所以
笔尖,在自己的手背上试试——还是写不
来。
公园有名字,叫宝塔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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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没被发现。
湖里有鸭,湖中有岛,还有坐桥。
它也许是粉的,也许是绿的,也许又粉又绿,总之它很臭
。
它跟其他笔一样
在笔筒里,斜斜的立着,不一样的是其他笔都向右,它却向左(或者其他笔都向左而它向右)。
将碎成数块的尸
连同包裹它们的餐巾纸一起,悄悄放回它原先所在的笔筒里。
把它
袖
,
袖
,
了文
店。
找个石凳坐下,解开人质的束缚,让它
来透气。
一次完
的犯案。
我把它扔到地上,
起来,踩了一下,两下,三下。
果然是只废笔。
果然写不
来。
我握着“尸袋”,回到绑架的案发现场,那间光线
暗的大文
店。
真是贱笔。
我不假思索地拐走了它,不顾它的挣扎。
为了证明这
我当时还拿起它在试笔纸上画了画——
也许我有偷窃的天赋,也许我只是运气够好——
居然穿得
绿绿,自命不凡的离群索居,好像以为自己除了写字还能
什么其他的事情。
觉得好玩就
了。
你很容易看到它。
我想它是一定是个不良,是笔里的差生。
“再给你一次机会。”我这么想过。
假设让现在的我分析,我也许会说这么
是想要警示些什么,对其他的笔,也可能对我自己。
我不喜
不能写字的笔,不喜
不能写字却打扮鲜艳的笔,更不喜
它在笔筒里与其他笔之间的疏离。
它碎裂成块。
一只写不
字的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