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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对照组后,我jin大院躺赢[五零] 第33节(4/4)

想想自己初来乍到,能有什么引得江平之沉默的事情,大概是……

她死活都要下乡的事情。

果不其然,过了一会儿,随着吉普车开过乡间小路,开始晃晃悠悠,江平之看着李明宛不适的蹙起眉的时候,不冷不淡的开,“现在才知下乡苦了吧,这还只是开始,你待在北平不好吗,非要下乡。你还一声不吭,难这么多年,我都白你哥哥了?”

李明宛自知理亏,好半晌没敢说话。

她虽然不像其他人,因为江平之的压迫而怕他,但是作为从小看着她长大的人,在自知的不对的情况下,难免气弱。

江平之看着她本来都因为车颠簸而车难受了,还是尽量忍住的模样,心中那丁的郁气早就消了。

他放轻声音,了语气,“好了,你既然已经下乡了,就别像之前一样,什么事都不告诉我。我受李伯伯之托,要照顾好你,所以不遇到什么事,都不要怕麻烦。”

李明宛知下乡的事情就这么过去了,她低低应了声,“嗯。”

自从知李明宛要下乡之后,江平之就托人打听过她下乡的那个村的情况。

怎么说呢,附近几个公社都不太富饶,民风也不算好,但李明宛去的村是附近难得富饶一的,主要是主事的大队长人还算好,明事理,是四里八乡有名的公人,村里的村民也比较勤快。

关键是离江平之的驻地近,由此可见,李文畔也是了不少心力。

江平之和李明宛稍微说了些村里的人和事,以及一些节日里的避讳,然后又:“你到的早,知青到了以后都要先去大队长那,我既然接你过来,等会儿去拜访的时候,就和你一起去。

村里面要是有人欺负你,一定不要瞒着,知吗?如果你怕影响不好,不能提李伯伯的名字,就提我的,我住的近,他们多少要顾及些。我有空的时候会去找你,有什么想吃的想喝的,可以告诉我,到我那去打牙祭。有的活太累了,不完,能留着的,就留着我来。”

江平之说什么,李明宛都乖乖应好,听到后面,她有些不好意思的说,“这……下乡了,有些活还是我自己来吧,我没那么气。”

“我只怕你刚开始下乡不适应,从来没过农活的人,突然一活,很难习惯。”江平之解释了一句,突然:“到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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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李明宛闻言,顺着江平之的目光向外看去,比起刚刚泥泞的土路,间或的农田和野地,现的一切,如果说有什么不同,只能说是多了几排稀稀落落的土屋。

李明宛在现代的时候,去过最荒凉的地方就是老家的镇,可最少也是砖房,还得是贴了一片片瓷砖的那,房屋彼此都挨着,下楼就是街,没有大城市的灯红酒绿,也有基本的生活设施,早餐店、超市、卖几十年前行的老款衣服的服装店、菜市场……

街上总是有行人经过,不是在挑挑拣拣,就是和相熟的街坊聊天。

穿越来这里之后,除了被救来的那天,其余时间不是待在临时孤儿院里,就全都待在北平。

突然间看到这样一片从未踏足的景貌,对李明宛的冲击还是不小。好在她早就过心理准备,还不至于望而却步。

在李明宛透过车窗打探村的时候,江平之已经先一步下车,他绕过车,帮李明宛把车门打开。在没有生气的情况的下,他对李明宛一直都是温声细语,当然,他纵使是再生气,也没有对明宛发过火。

“下来吧。”他温声说。

李明宛从善如,从车上下来。帮江平之开车的通讯员小肖则乖觉的把李明宛的行李拎了下来,跟在他们边。

早在之前,江平之就和红岭村的大队长打过,所以带着李明宛去大队长家的时候,熟门熟路。路上偶尔有下工晚的村民经过,他们看着李明宛和江平之都和看大熊猫一样,转和同伴偷笑闲话,也有胆大的想些什么,可是一看江平之的装扮和上的威严,举起来想指指的手又不自然的放下。

就连村说笑的闲汉,也不敢哨什么的。笑话,着江平之锐利的目光,谁敢去招惹跟在他旁边的姑娘,看江平之迫人的气势,还有大的材,很难想象可以挨几拳。

好不容易到了到了大队长家,因为天慢慢灰暗,忙碌一天的农家人已经开始难得的休闲时光,所以大队长正坐在院门的摇椅上着旱烟。

理来说,大队长家的环境在村里应该不错的了,可他们的房依旧是土屋,但是比起别人家的,他们的土屋足足有两层,上面一层的地板是木的,墙面是土混合稻草,最难得的是他们还用土墙垒了一个院,看着就清舒心。

在农村,家家的门几乎都不会关上,所以江平之一走来,大队长就看到了。

他拍了拍上的灰尘,一起脸上就布满笑意,“江团长,您怎么来了?”

江平之客的笑了,“我妹妹下乡,就带着她来拜访您了。”

红岭大队大队长目光这才落到江平之旁,一个清秀漂亮,肤白皙清透,便是四里八乡最挑的姑娘也比不过的小姑娘。她上还穿着的确良的衬衫和素茜的裙,就是镇上也瞧不见这样好看的打扮,脚上的那双鞋,也不知他半年的工资买不买得起。大队长陈福田也有一双鞋,可穿了很多年,惜的很,时不时就拿来保养,不是重大场面绝舍不得穿,可是和李明宛的脚上的那双比起来,就逊太多了。

他能大队长,除了被周围人赞颂的公之外,人自然不能迂腐不通人情,他顺着江平之的话开始夸李明宛,“原来是江团长的妹妹,怪这么俊,看来江团长家都是个个的好相貌。来来来,快请坐。”

李福田大队长殷勤的招呼江平之和李明宛,就连后面帮忙拎行李的小肖都被情对待。

这年当兵可是个好路啊,不像在乡下刨,指不定哪天闹个饥荒,就又吃不上饭。陈福田也有好几个侄,说不得哪天就要求到人家上,想到这里,陈福田愈发情,还招呼自己在屋里的妻,端来。

陈福田的妻徐彩玉听了,连忙放下手里的活,去灶台的柜那,拿珍藏的丁茶叶,冲了开来。

塑料的红托盘,上面摆了四杯茶,说是茶,里面只是有茶叶,可茶汤没有半,叶还稀碎的很,一看就知是不的碎茶。

耐不住主家人的客气,李明宛看着江平之端了杯茶,她也跟着端起来,茶是的开泡的,所以得很,李明宛小心的了两才敢喝。

,倒没有想象中的难喝,虽然没什么茶味,可是喝起来有儿甜,觉像是加了糖。看得来,大队长一家是很认真的招待了,不仅泡了茶,还往里面加糖,在乡下没有那么多票,每个人能买到的糖少的可怜,在这个时候的农村绝对算是稀罕货。

李明宛坐了一路的车,从火车站到红岭大队,可是从早上生生开到傍晚的,如果不是江平之亲自来接她,她就要转坐两三次的长途车到镇上,如果运气好的话,能在天黑前遇见老乡的车,一路蹭回村,运气不好的话,只能等第二天大队里面派人同意去镇上接回来。

所以相对其他知青来说,李明宛到的算是早了。

她也少吃了很多一路颠簸的苦

李明宛的情比起过去好了很多,但是这和老一辈打的人情世故,她还是不太擅长,更别说作为一个小辈,这时候好像压没有她嘴的机会,李明宛只需要负责好好坐在哪里,提到她的时候,浅浅微笑,至于怎么寒暄,都是陈福田大队长和江平之在你来我往。

因为没自己的事,李明宛虽然看起来坐的很端正,但是思绪多少有些放空,等到他们问自己话的时候,明宛才反应过来。其实她不知他们前面说了什么,不过明宛掩饰的好,陈福田没有发觉不对,只有江平之才看了李明宛方才在走神,他主动:“陈大队长说,队里已经划好了知青住的地方,你到的早,可以先去挑,也能提前打扫一下,你觉得呢,要不要去看看?”

李明宛,“好呀。”

江平之又和陈福田客了几句,陈福田还想留他们等会儿住在家里,被江平之委婉的拒绝了。陈福田的房看起来是比村里其他人家要开阔一,可他家儿媳妇多,本就住的挤挤,自己住下来是一个晚上的功夫,可他们却要麻烦半天,实在不合适。反正江平之他们有车,不像村里人去那么麻烦。

这次赶着来,一是为了提前拜访大队长,二是为了让明宛先熟悉熟悉环境。

刚好现在分了住的地方,趁着其他知青来之前,江平之还能帮忙打扫卫生。等到其他人来了,再当面这些,就显得兴师动众,说不定不利于李明宛和他们

江平之在队多年,自己的事情亲力亲为,打扫卫生是刻的一丝不苟。他没有让小肖苦力,大分卫生都是江平之自己动手,动作快,打扫的又净,小肖只是打个下手。

从李明宛选好自己睡哪个铺之后,他先是帮李明宛把床铺打扫净了,然后又把屋的地板、天板、窗,甚至是桌柜都给打扫了一遍。

因为怕明天来晚了,万一有人再看中同一床,所以江平之又让李明宛从行李里取一些不重要的东西,摆在她的床和桌柜上。

完这些,天差不多就已经黑了。

李明宛住的屋是打扫的差不多了,可是厨房这些都还落着灰,这些就要等明天知青们来的时候一起动手,也好有个参与,到时候一分,要给明宛的事情就不多了。

江平之洗净手,就把挽起的袖放下,他从到尾都不让李明宛活,还把她当成小孩一样哄着,让她自己去玩。

李明宛倒是想说什么,可是一看江平之定的神情,加上先前的理亏,只好拿着他的小零站在旁边。

等到坐上军用吉普车后,江平之让小肖把车开到镇上,先带李明宛去吃饭。说是镇上,其实资也贫瘠,也就有每个公社都有的供销社,还有国营的小饭馆,以及邮局之类的,说到底也是荒凉偏僻。

到了小饭馆之后,尽只有三个人,江平之还是了五菜,两荤三素一汤,在这个年代,这个地方,绝对算是大方了。

他招呼小肖多吃一红烧,今天一天,小肖跟着跑不说,还帮忙打扫了卫生,确实辛苦。

后面好像又给了小肖什么,李明宛就不太清楚了。江平之自己一个人在外面呆了这么多年,还能稳步上升,就算有他爹的原因,如果他自己不争气,也很难到。所以他的为人事早就锻炼来了,压不用李明宛担心。

李明宛和刚穿书饿狠了的那段时间又不一样,她被胡若弗养的很好,虽然家里也很克制,没有顿顿荤腥,但并不是吃不到,如此一来,她养成了和现代一样的习惯,不大

可是这个时代不一样,因为常年吃不到荤腥,闻不到油味,所以更喜

譬如面前的这盘红烧而很腻,每块红烧上的瘦少的可怜,几乎都是。这也不是人家饭馆敷衍,相较而言,这估计是最受大众喜位了。

就在李明宛对着素菜努力嚯嚯的时候,碗里突然夹了一块分好的瘦

她顺着筷向上望去,骨节分明,极为修长的一双大手,手心上还有常年握枪的老茧,没有李明宛的柔细腻,但是形状却极为好看。

毫无疑问,是江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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