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贫家子的科举路 第64节(2/3)

这样想着,林远秋和周脆收起了纸张和笔。两人捧起律法书,开始把关于“宥五刑”的分,一条条念读了起来。

林远秋咬牙,默默把那张写错的纸替换了下来。

不过没事,越难才越证明他的厉害嘛。

所以林远秋才会毫不犹豫的应下抄律法书的事。反正书肆也不着要,自己大可以边抄边学,这样等把整本书都抄下来后,总能熟知书中十之七八的内容了。

和周旭一样,等收拾带回家的东西时,林远秋也把那本律法书一同装了书箱里。

与林远秋的想了解书中的律例不同,周旭则是完全被五百文的抄书工钱给引住了。

心里想着,抄一本给五百文,那么两本就是一两,四本就是二两银了。乖乖,这来银钱的速度,可比抄千字文时快多了。

第二日,吃过中饭,趁着午休时间,两人提笔继续。可抄书状况还是跟昨晚一样,时不时会有错漏,或者有不小心写重复的地方。

林远秋可以肯定,这样的情形,在旁人家里基本没有看到的可能。

两天的旬假,若是有空余的时间,正好可以用来背读律法书。

而老林和吴氏,事关大孙女一辈的事,两人也一时不知该如何决定。

这下又要重新开始了。

……

两人决定,等把这些律条都念熟之后,到时再继续抄写,这样就不会错了。

因为在其他人里,哪有男人家务活的理。

结果发现,自己新抄的那一小段中的“附籍当地”,被自己写成“附地当籍”了。

很快又到了放旬假的日

对于来接儿的事,林三自是不会忘记的。这不,等林远秋背着书箱到了私塾门时,看到他爹已在那儿等着了。

想起祖父祖母夸自己既懂事又能的话,周旭又立打起了十二分神,更加仔细认真了起来。

旭叹气,若一直这样,还真不如依旧抄千字文呢。虽然抄一本才一百文,可不容易错啊。

一直到灯睡觉之前,林远秋和周旭一共错了十六地方,也浪费了十六张纸。

而林远秋也一样,几乎是一字一句对照着抄写的。

俩回到家已是酉时,好在初夏时节天黑的晚,这会儿天边还有余晖挂着呢。

“跑这么快啥,小心别摔着。”

在林远秋看来,了解一个朝代,除了清楚百姓们的衣住行和风土人情外,最主要的还得知晓这个朝代的律法。

可现下,光托了媒人上门说亲的人家就有三,这还不包括村里人提的那些。

两人忍不住找起了原因,最后总结,先前抄千字文之所以会这么顺利,肯定是因为熟记了书中内容的缘故。

可等他好不容易找到续上的位置,重新写了一小段时。另一边的周旭又哭无泪了起来,“啊啊啊啊啊,林兄啊,我又抄错了!”

……

而所谓“象以典刑”,就是让受刑者用着带有某特别象征的“图象”的衣或者,从而达到惩罚和儆戒其他人的作用。对于书中的这段,夫在给他们讲策论文时,也时常会说到。所以这会儿,林远秋和周旭抄起与之相关的条例来,并不怎么费劲。

只是再担心也没用,接下来的两日抄写,错的地方还是很多。

想到先前自己还一直担心会耽搁了闺女,怕寻不到好人家来着。

林远秋还想,若是可以的话,自己脆多抄上一本,就当家中的藏书了。毕竟,这么厚的律法书,如果买上一本的话可得一两多银呢。

还有,只有懂得了这个社会的律法,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和家人。

好在,林三从来不会去翻儿的书箱,不然看到这么多颜料,肯定会吃惊的说不话来。

本章尚未读完,请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要知,这可是律法书,绝不容许有一丁错误的地方,所以,他的这张,又得重新再抄了。

第64章 拿主意

看着这些看似差不离,实则大不相同的律条。林远秋和周旭只觉得两,有上要混成一锅粥的觉。

这不,等上完下午的课,林远秋和周旭很快吃了晚饭。然后就迫不及待的回到了宿舍,磨墨笔,开始抄写起律法书来。

《尚书·舜典》中有记载:“象以典刑,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眚灾肆赦,怙终贼刑。”

看到儿后背上的书箱,林三忙伸手帮着脱了下来,等提在手上时,才发觉有些沉手。

一听这话,林远秋更加仔细了起来,心想着自己可别犯这样的错,不然还得重抄一遍不说,还浪费纸张。

见一向不容易错的林兄,此时也跟自己一样,连着写错了两张。

如今林大和周氏发愁的是,怎样才能给闺女挑个合心意的夫婿来。

林三纳闷,“这书箱咋好像重了许多呢?”

林远秋张嘴,正想说声“没事,大不了重新再抄就是。”

旭不知是该觉得好笑,还是该哭,话说这律法书也实在太难抄了吧。

结果让掌柜更加诧异的是,面对着两指多厚的书册,对面的两个小家伙似乎更加兴奋了,义无反顾的如捣蒜,“我们就抄律法书好了。”

于是,掌柜给两人了足够的纸张,然后让就他们各自抱着一本厚厚的律法书回去了。

这几日的周氏都有些亢奋,原因自然是因为大闺女的亲事了。

等两人好不容易把这张纸写完,再开始下一张时,结果又不小心现了错漏的地方。

不过,想到今日远秋就要放旬假回家,老林觉得,自己或许可以让小孙帮着拿一拿主意。

“爹,里可装着书呢。”

看到小孙回来,已把饭菜好的吴氏,忙大声喊着林远枫几个,让他们可以摆饭了。

那什么三等刑二千里,三均居役一年,不加杖。什么二等刑二千五百里,二均居役两年,需加杖。又或者罪犯居役一年后,附籍当地,限为六年,不应而特者为三年,期满即可返回原籍等等等等。

此时心情愉悦的林远秋和周旭并不知,接下来的几日,他俩都快被抄书的事给傻掉了。

实在太不划算了。

“爹!”林远秋快步朝林三跑去,多日不见,等再看到时,自然格外亲切。

而抱着书册的林远秋和周旭,此时正心情激动呢。

只不过,这自信没保持多久,等天渐渐黑了下来,两人把油灯上,然后再开始抄写“宥五刑”的律条时,再也没了先前的淡定。

只是怕什么来什么,片刻后,林远秋也犯了和周旭差不多的错误,把需加杖,错写成了不加杖。

于是片刻后,第一个错误现了,只听周旭“啊呀”一声,然后心急,“林兄,我把三千里错写成两千里了,啊啊啊啊,我这张纸上就要抄满了啊。”

还有,这些纸张若是浪费太多的话,到时肯定还得自己掏银钱重新再买。

就这样,抄了错,错了抄。

于是刚跨院门的林远秋,就被几个堂哥端着饭菜齐齐往堂屋送的场景,给惊的差掉了下

这也让两人突然有这么厚厚的律法书,也不过如此的觉,说好的晦涩难懂呢?

是以,大景律法的第一页讲的正是“象以典刑”中的诸多条例。

……

林远秋心说,除了律法书,书箱里还有不少的颜料呢,肯定沉手了。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