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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3/5)

起玩大的,是我的人,你们凭什么要来抢?发展到最后,只要哪个女生多看了志

诚一,金谷就会气得一个礼拜不跟她讲话,得人家莫名其妙。

志诚也从心里金谷。她聪明机智,人又长得漂亮,是个人见人的丫

。虽说她比他大一岁,理该叫她,可志诚总觉到她就像自己的妹妹。

特别是志诚有觉,自己就像跟她有缘似的,只要看到她的影,心里就

涌起一阵莫名的激动,他自己也不知是为什么。每天五里路的往返,以往一个

人走的时候是多么的枯燥无味,自从有她陪着一走之后,志诚觉这段路就好

像缩短了许多,俩人说说笑笑的不一会儿就到了家。

还有一,志诚是说不的。他喜和金谷并排走,一是为能嗅到她

的芳香。金谷一般不喜搽雪膏,但里总有一淡淡的香味,沁人心脾,

让人罢不能;二是为找机会偷偷瞄一下她的脯。

小时候下河洗澡或是扮「过家家」(一游戏)的时候,志诚没少看过金谷

。但那个时候金谷的脯是一平川,与男孩一般无异。晚上躺在床上

的时候,志诚总在想:金谷的脯什么时候变得曲线玲珑的呢?我怎么就没注意

过?现在的衣服里面又是什么样呢?

就这样,他们一起度过了两年快乐而又浪漫的时光。

河岸边的芦苇长得有半人的时候,孙多福到红旗大队蹲来了。

孙多福本来是不想来红旗大队蹲的。这个大队的家底太差,所有的公社

都知

那时候下乡蹲不像现在,人未到电话先行,等人到时鹅鸭早就杀好

了。待村陪着走似地在村的主路上观一圈回到村,刚好开始吃

饭。等到酒饱饭足时,已是下午三多钟的光景,便慢悠悠地朝家里赶,一天的

工作就算告一段落。

那时候的蹲作风得很,打个背包就下乡,住下来不走了,一般一住

就是三年。除了到公社开会什么的,不许离开蹲大队,当然更不得回家去。一

经发现私自离开,是要受纪律分的。

当然,假如家里有什么事情,还是可以逐级请假。因此,公社们都非常

重视自己蹲的大队条件优劣,毕竟自己要在那里生活三年。

红旗大队是了名的穷,谁也不愿意来。

但孙多福没办法不来。李堡公社有个不成文的规矩,越是贫穷落后的地方,

越是要派个公社的骨力量来,便于加领导。公社党委会一研究,决定派孙多

福到红旗大队来。因为孙多福是公社武装长,又是党委委员,也是公社党委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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