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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无法饶恕(3/3)

南斯把纸画小心收好,笑:“别用这光看我,当年曾经暗恋柏妮的男学生,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当中包括我和沙嘉,不过她千选万选,到最后却选中一个短命鬼。”

我吓得站起来,:“你不会指哈傲奇的哥哥吧!”

南斯苦涩笑容,:“真聪明,诺域治承继奥古斯都的血统,你看看哈傲奇和达,就知此君肯定是把妹能手。无论外貌和能力,亦只有诺域治能够与柏妮匹,他们顺理成章就走在一起。”

越听越不是味儿,柏妮没有站在哈傲奇一边与我们为敌已经万幸,南斯:“自那一届幼狮战,林士文将诺域治给灭掉,柏妮受到很大打击,但这一切只是序幕。她在四年级时到安行实战训练,我们已经劝阻她,可能因为诺域治的关系,她最后仍然决定离开珍佛明。”

我问:“到底发生什幺事?为何柏妮老师改变这幺大?”

南斯气,:“柏妮在安名堂,但同时惹到一名叫‘胜将军’阿若瑟的军阀注意。阿若瑟用正常手法奈何不了柏妮,最后派人将她的朋友,暗中捉住带到安境内。他将人质收到一所孤儿院,用尽一切卑劣手法捉到柏妮,唉。”

南斯没法再说下去,接下来的情况我已经理解,以柏妮的格,她一定是牺牲自己换人质,但是被擒后查柏放火杀人,而我忍不住:“卑鄙!”

“柏妮被擒后受尽凌辱,直至四个月后由毕达利校长亲自筛选好手,组成队伍救人,我们救回柏妮时她已经不成人形。”

我一直以为柏妮天,但其实她是受到那段经历影响,无法接受普通的。南斯泛泪光,:“柏妮回珍佛明后医治了一年才康复,但她这一年里连一句话也没说过,再过了两年她才重新站起来。可是因为她不洁净的经历,其家族将她从族谱中剔走,上社会亦不能接受她。”

怒从心上起,我不禁震怒弹起:“这是什幺理?柏妮老师舍己为人,而且又是受害者,反而被家族和贵族排斥?”

南斯苦笑着把我拉回椅上,说:“唉,你的说话谁都明白,但作为男人你可以接受一个曾被几百几千人过的女人?”

忽然之间对柏妮产生很复杂的情,有五分歉意,三分尊敬和两分怜惜。南斯:“你知不知柏烈以极端的手法,修练自己的力?”

我已经掌握到毕达利的意思,:“原来如此,他选择疯式修行,目的其实是要保护柏妮?”

南斯:“没错,柏烈从小就对柏妮有一近乎盲目的恋姊情结,柏妮的遭遇更激起柏烈的斗志,他叛家族投靠大神庙,更立誓成为珍佛明最法师,让所有人不敢小看柏妮。结果他办到了,十八岁之龄成为四祭司之一,你可以明白他有多。”

现在我终于明白柏妮﹑柏烈两弟熬过的是什幺岁月,若果跟他们比较,被骷髅围殴或被掉都不过是小事,难怪教授认为我赢不到。我沉声:“千错万错都是阿若瑟的错,有没有想过找那个杀千刀报仇?”

南斯猛摇:“想不到你年纪少少竟然这幺狠,不过此人本就够厉害,而且手下猛将众多,在安势力甚大,我们去找他只会被。”

我笑:“如果阿若瑟在珍佛明,而且将目标放在我上,你觉得沙嘉﹑柏烈会不会有兴趣杀他?”

南斯震惊:“你说什幺?!”

之战,第一组为‘小剑圣’哈傲奇对兽人族六皇奥夫,第二组是‘真红祭司’柏烈对可怜学生哥区区在下。奥夫和哈傲奇都是门,观众自然更多,还没场的我们几个呆站场馆外,售卖场卷的窗已经挂‘售罄’牌,连最普通的座位票,在场外由六十铜币直炒上十个银币,好一的更昂贵了。艾岚瞪了一麦兜,:“都说早来买票,你们就懒懒的不愿走,现在想不去了,怎办?”

众人之中除了佐明治因伤留院外,其他几个曾参赛的都来了,麦兜问:“安格斯是选手份,应该可以去吧。”

我笑:“选手团队可以场,还可以近距离观战,但是我的团队只有教授和西学两个。”

力猛夫举手说:“俺可以维修工作!”

艾岚:“倒茶冲那些我也懂啊。”

云贺恩苦笑:“那幺我们几个怎办?”

葛罗士莱笑:“先去再讲。”

距离比赛仍有半小时,四万个座位己无虚席,而占了八成以上都是为支持哈傲奇而来,场面相当闹。幸好我是四其中一名选手,才勉把这班混会场,他们坐到选手用的长椅上,麦兜开了一瓶果,云贺恩带了一大包爆谷,力猛夫拿着在吃,艾岚甚至用木架装好骷髅士兵坐在椅上。

葛罗士莱皱眉:“你们几个拉衫尾来的,可不可以庄重一,好歹这里是剑圣祭的四战。”

我拍拍教授肩膊:“收起你的啤酒才说。”

柏妮笑:“唉,今天小烈跟小安大战,我应该帮那一边打气?”

教授在我旁边压低声音:“刚才看了一,有盘赌你不战而胜一赔四,比你胜的赔率还要呢。”

说话之时哈傲奇已经到场,

一片呼此起彼落,另一边厢的奥夫亦现,在他旁边有一名独魁梧,长着短髯的兽人,跟在他们后方尚有一支十二人团队,包括四名壮的兽人卫士。柏妮:“那个就是奥夫的哥哥。”

两名兽人待卫帮奥夫脱下腥红袍,奥夫冷哼一声腾上擂台,他的随从把重角锥举起给他。达亲手帮哈傲奇系上炎帝座,后者使用飘浮术轻轻松松飞上去。

裁判让他们等候区,哈傲奇说:“奥夫皇,你还是先喝刚力酒比较好。”

奥夫面微变,怒:“你敢小看我!”

力猛夫问:“刚力酒是什幺?”

葛罗士莱说:“这酒啊,其实是一发潜力的药酒,有效时间长达一小时,可是酒达五十七度,普通人喝三几就会醉。”

哈傲奇摇首笑而不语,奥夫沉思片刻,果然从小包中取一个小瓶,他才刚,我们已经嗅到酒和草药味,果然是很烈的药酒!麦兜:“天啊,要是不晓得,还以为是跌打酒!”

我们忍不住失笑,奥夫瞪了我们一,脸一下变成通红,双手的脉暴现,举重若轻托着那支角锥。裁判挥旗示意比赛,奥夫率先发难,角锥以一条直至不能再直的路线,向哈傲奇发动第一波攻击。

之前一战已经见识过,奥夫的战斗力不用怀疑,哈傲奇鞘,剑尖由下而上挑着角锥的尖端。角锥弯向上空,奥夫收不住势冲前,哈傲奇趁机会将炎帝座划向对方的手臂,达一方大声叫好。

在劣势下的奥夫放开角锥,改为以拳迎击炎帝座,他一拳打中剑锋之上,云贺恩利,发一声讶异:“奇怪,哈傲奇为何不避开?”

柏妮:“他们在试招。”

我是受,哈傲奇的反应有多快都很清楚,他明明有时间变招,却选择与奥夫拼。红光乍现,奥夫跟哈傲奇各退四步,此时角锥倒在擂台上,与两人的距离相约。

奥夫看看手上的钢拳,指居然裂开,哈傲奇则低沉默,我有一很奇怪的觉,心里似乎完全了解到他们在什幺。刚才一拳他们都在测试,奥夫喝了刚力酒提气力,哈傲奇借助炎帝座的威力,双方貌似是平分秋,不过他们用了多少成力度只有他们自己心知。

但有一肯定,他们对敌人的破坏力已经有个底,这就是手过招!

奥夫气,忽然冲前抢夺角锥,哈傲奇冷然一笑举起左手,一团细小的火球。奥夫忽然脚重重踢向角锥,角锥旋转着飞向火球,火球爆炸,可是却炸不坏角锥,奥夫顺势抢回武冲击敌人。

全场为之一阵震动,这支锥看上去只是普通兽角所造,火球术居然炸不烂它,白礼达:“那支角锥肯定加了防火咒语,否则早就被打成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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