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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關於shen為平凡gao中生的我Lv.99才開始屠龍這件事(6/7)

十萬字的作品,投稿給版社,而且過稿了;但是被放在「純文學」區,而不是「大眾文學」區,因此在書店的能見度很小,每年的版稅少得可憐。

反而是在「成為小說家吧!」投稿的,吃飽太閒的時候,亂寫的「平凡中生穿越到RPG遊戲(其實就是類《勇者鬥惡龍》設定)裡,原因是被為王室祭司兼公主的金髮雙馬尾法師以『勇者』分召喚過去」的故事。

主角卻蹲在新手村十年不(遊戲內時間),練到滿等才門打怪,結果一拳打飛一個小BOSS,每經過一個村莊就把少女像寶可夢一樣收隊(後)伍(宮),才六萬字不到,就已經準備要打明明已經七百歲,外表卻是蘿莉,而且穿著暴的能從龍變成人形的大王。

《關於為平凡中生的我Lv.99才開始屠龍這件事》不但主動被編輯發掘,初版已經售罄,還跟角川簽約了第二集,而且已經開始商談改編漫畫的事宜。

更好笑的是,跟他的小說合的畫師,也有看這作品,看完之後,立刻用Line告訴他:「超級喜歡莉莉希亞醬☆超喜歡!好喜歡呦~~傲嬌貧又暴力的長角合法龍蘿莉,超多屬的,居然能這麼萌,有夠香!!」

「明明喜歡渡君,對渡君一見鍾情,卻看到他就揍他wwww愛了愛了~~」

「真的、真的、好希望第二集她可以加隊伍!她是最有希望跟渡君在一起的,對吧?對吧?!老師您不要辜負我啊!我可是會衝去你家裡,鯊了你喔~~」

除了不吝讓他知自己對王的喜愛以外,還在推特畫了好多蘿莉王的塗鴉,文全是「王X勇者最!」。

然而,第二集的圖,卻是除了蘿莉王以外,其他角相關,尤其是有男主角鏡的,全都0進度。明明每半個小時就發一則推特,而且一天可以摸魚兩、三張塗鴉。

想到這裡,上条更覺得羞愧。自己都已經二十六歲了,還在寫這種二十年前就已經開始行的,穿越、廢萌、後宮、廁紙、輕小說作品……

其實這作品,自己看了都覺得設定老舊,劇情用膝蓋想都能知,然而卻一度衝上推特熱搜,二刷在Amazon的銷量也很好。

相較之下,自己最喜歡的那,還在版社的倉庫裡積灰塵呢,這樣的自己,果然是絲毫沒有任何寫作天分的。

『買的人絕對都是為了少女的畫吧?!果然,還是對不起母校早稻田!真是丟臉死了。』

『說什麼都不想讓勝也知這種事。勝也可是看「川端康成」的人啊!』想到這裡,上条的頭頂都快要冒煙了。

「勝也先生,我繼續讀書給您聽,好嗎?」健斗強扯笑顏問

勝也沒再為難他,只是順勢挪了挪體,把頭枕到他的大上,「嗯,好呦。」這讓健斗一下心滿意足了起來。

他挪了挪勝也的體,把勝也整個人抱到自己的上,「這樣會不會覺得不舒服呢?」

勝也像小貓一樣蜷縮在他的大上,「不會,上条君的大,躺起來比床舒服。」

上条不由失笑,「您這是在說我呢。」可是也沒辦法,畢竟要上班,又要趕稿,確實沒時間健

結束閒聊以後,健斗接著為勝也讀書,一隻手拿著小開本,另一隻手隔著被,輕輕拍側躺著,面對著他小腹的勝也的背。

平常很難睡的勝也,在昏黃燈光,眠而平緩的讀書聲,還有輕柔的拍背下沉沉睡去。似乎「膝枕」會給人安全,讓睡不著的人不由得進夢鄉。

直到發現枕在他上的勝也,已然發平緩的呼聲,膛也隨之上下起伏,健斗才抱起勝也,將他放回床鋪。

他怕勝也睡迷糊了,滾到床底下,於是輕輕將他挪動到床中央,起後把椅靠近床側,這樣一來,勝也如果滾到這裡,還能被椅接住。

他將那本《川端康成作品集》放在床畔的小桌上,並沒有拿去歸還。反正在院內,不會失竊,不還也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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