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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3/3)

顺畅,个别字还有明显的吞音和跑调,但是——“你的声音……”

“我刚完今天的早课。”他眨了眨睛,期待地问:“怎么样?是不是有步了?”

我恍惚地,“有步……”

可见地不满起来,“我说得不好吗?你那是什么表情?”

“啊,”我立即启用肌记忆,“不,你说得非常好——非常好听,非常畅。”原来禄禄的声音是这个质地的,没有想象中的,甚至有一沉稳,像你伸手在湖中划过时翻起的声。

我从床上坐起来,窗边有一束山柚在用白瓷瓶里,瓶绕了一圈细麻绳打了个独特的结,一看就是朝禄的手笔。

手机时间显示早六整……我他妈什么时候被养早上六自然醒的作息的?谁的,太变态了。

再翻手机日历,年份崭新得不可思议,四月……又是一个天啊。

我在朝禄端来蜂的时候才反应过来,自己的眩可能不是因为起早了或者那场荒唐的游戏,而是宿醉。一想到这,那杯没拌匀的蜂简直救命,我毫不犹豫一喝了下去,啧,还是反胃恶心。我决定转移注意力,想起刚刚他手里的锅铲,笑了,“学会煎了,Miss?”

朝禄恼火地“啊”了一声,又心虚似的移开目光,“不,我还在学习。”

“……我去吧。”

笑一声,“那就太好了。”

我一边走一边环顾了一番这座公寓,发现比游戏里多了很多东西——每平面上都摆着各式各样的收纳盒,多来的挂钩上是七八糟的衣服,沙发上有明显不是给我的绒玩,地上……怎么有这么多空酒瓶?还有一摊金饰。

公平地说,这里挤了不少,也丑了不少,映帘的全是五颜六的东西——但是很可,而当我最终把早饭端上餐桌时,才发现上面躺着的笔记本,本摊开,纸张崭新,翻到底也只有开篇的一行字:有天我想要去生活,于是有了这世界。落款19971107。

我好奇地甩了甩这本,“我写的?”朝禄,“昨晚你不是不愿意讲情史嘛,我说那你就写来,但是你喝醉了,就只写了这一句。”

“……为什么非要听情史?”我有些心虚。

电视剧里都这么讲啊。朝禄可能是说话说累了,重新打起手势:听完情史才算互相了解。

“胡扯。”我大为不屑。

“因为你是个渣男。”他又开始说话了,把那个称谓发得字正腔圆,“搞了你的兄弟,还搞你的发小,搞完导演又搞演员。”

……看来我说得倒不隐晦。“嗯,还有呢,我还说了什么?”

他踹了一脚我的椅,“你什么都没说!一句格不合就完了。”

“……”我大而化之地摆了摆手,“对,就是格不合,这是个很完善的总结。”

他又不说话了,拗着气拿叉戳番茄。

“禄禄,”我正,心知再不哄他就要闹了,只好挑了个给自己脸上贴金的开场白,“其实我是个听劝的人,收集过很多人对的理解。”

他挑眉、抱肩,一副“我就听你怎么鬼扯”的表情。

……要命了,一大清早起来要讲这些,实在令人老脸一红。

我清了清嗓,调一副播音腔,“有人的是不死不休,有人的是分享痛苦,还有人说是成全,而我不擅长创作,所以一直也没发展来自己的理论,也算憾事一件,对这一我很抱歉。”我想了想,“所以我决定把这个光荣而艰的任务给你。”

“我?”朝禄拉下脸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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